产品描述
咸宁厂房安全鉴定厂房结构检测鉴定,当需对钢结构厂房构件进行钢材性能检验时,应按本标准*4,2,5条的规定执行,以同类结构构件同一规格的钢材为一批进行检验。
当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砌筑质量和砌体强度检测时,除应按本标准*4,2,5条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强度检测,应根据现行砌体工程检测技术标准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检测。
2、对于砌筑质量明显较差不满足现行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203要求的结构构件,应增加抽样数量。
3、围护结构的调查,除应查阅有关图纸资料外,尚应现场核实围护结构系统的布置,厂房安全鉴定调查该系统中围护构件和非承重墙体及其构造连接的实际状况、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以及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老化损伤、破坏失效等情况。
4、对工业构筑物的调查与检测,厂房安全鉴定可根据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和组成参照建筑物的规定进行。
咸宁厂房安全鉴定厂房结构检测鉴定,检验批钢筋直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按钢筋进场批次划分;当不能确定钢筋进场批次时,宜将同一楼层或同一施工段中相同规格的钢筋作为一个检验批;
2 应随机抽取5个构件,每个构件抽检1根;
3 应采用原位实测法进行检测;
4 应将各受检钢筋直径检测值与相应钢筋产品标准进行比较,确定该受检钢筋直径是否符合要求;
5 当检验批受检钢筋直径均符合要求时,应判定该检验批钢筋直径符合要求;当检验批存在1根或1根以上受检钢筋直径不符合要求时,应判定该检验批钢筋直径不符合要求;
6 对于判定为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可建议采用设计的钢筋直径参数进行结构性能评定;对于判定为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宜补充检测或重新划分检验批进行检测。当不具备补充检测或重新检测条件时,应以小检测值作为该批钢筋直径检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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